禁止注册国家名称/缩写,除非申请人提交由大使馆或商务部(或同等机构)出具的官方同意书原件,以确认申请人有资格使用此类名称/缩写。

泰国发布2022最新商标审查指南

泰国知识产权部于2022年1月17日发布了《商标审查指南》(TM 指南)的最终版本,适用于所有未决以及新的商标申请。此次的新《商标审查指南》阐明了许多重要问题,尤其是对于商标是否满足可申请注册条件相关的问题,重点如下:


一、关于“独特性”的要求

  1. 新商标指南中包含五类独特性的类型: (i) 新颖/创造性商标;(ii) 任意性商标;(iii) 暗示性商标;(iv) 描述性商标;(v) 通用商标。
  2. 3个及以上不常见的连续字母和数字的组合,例如 TCL 和 HTC,现在能够归类在第一类固有的独特/创造性商标中。
  3. 由日文/中文/韩文字样组合组成的商标,现在可以在没有被定义的情况下成为固有独特性/创造性商标。
  4. 在泰国证明独特性的证据的最短使用期限现在为两年。新的 TM 指南规定,在泰国使用的证据,例如电视、社交媒体平台、广告牌和其他形式的印刷媒体上的广告,足以作为使用的证据。
  5. 新商标指南中还明确了对于商标非独特性部分的“免责说明”。


二、关于商标禁止注册的情形

  1. 禁止注册国家名称/缩写,除非申请人提交由大使馆或商务部(或同等机构)出具的官方同意书原件,以确认申请人有资格使用此类名称/缩写。
  2. 如果申请人具有相应国籍,则允许使用国名/缩写作为商标的一部分,例如,“Made in [国家名称/缩写]”。
  3. 在考虑商标是否违反公共秩序、道德或法律政策时,申请人的申请意图现在成为了一个可以纳入考量的因素。
  4. 新的商标指南规定,商标审查员在审查商标时应考虑到商标委员会关于认定“驰名”商标的决定。


三、关于商标相同性与混淆相似性的认定

新的商标指南详细阐述了商标之间混淆相似性的评估,并要求商标审查员考虑以下因素:消费者群体、商品/服务是否需要专家的建议或监督、使用目的、贸易和分销渠道以及商品/服务的价格。

尽管泰国知识产权部此次公布的新《商标审查指南》不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,但在商标注册审查过程中将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,商标审查员将在后续的商标注册审查中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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